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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第一次測量,有「使用執照」就能申請「轉繪」!

  • 發布單位:第四課

要為您的建物辦理所有權登記,第一步是完成「建物第一次測量」。

根據《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82條之1,如果您已經取得使用執照,就能直接用「轉繪」的方式辦理,不必再請測量人員到現場測量,省時又便利!

什麼是「轉繪」?

· 簡單來說,就是直接利用您合法取得的使用執照竣工圖,來繪製建物平面圖和位置圖。

建物位置圖「轉繪」的特別規定!

為了確保圖面精確無誤,建物位置圖的轉繪有特別要求:

· 建物位置圖必須經專業技師(如建築師、測量技師)簽證確認、且實地測量完成的建物地籍測繪資料來繪製。

· 這項規定是為了確保轉繪後的圖面,能精準反映建物在土地上的實際位置,避免日後產生糾紛。

辦理「轉繪」的好處與條件

· 好處:

免實地測量:不用再安排時間讓測量人員到場作業。

縮短辦理時間:直接依據現有圖說繪製,流程更快速。

· 條件:

您的建物合法取得使用執照

o 需檢附完整的使用執照竣工圖說

沒有越界爭議:若建物位置有與鄰地越界糾紛,則仍須辦理實地測量來釐清。

如果您已有使用執照,並符合上述條件,別忘了向地政事務所提出「轉繪」申請,讓您取得建物所有權登記更有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