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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5年5月1日起非金融機構抵押權設定登記及其連件案件不提供跨縣市代收代寄服務

  • 發布單位:第一課

為降低不動產詐騙風險,強化民眾財產安全保障,

自115年5月1日起,將不予提供「跨縣市」代收代寄非金融機構抵押權設定登記(即私人間之抵押權設定)及其連件案件服務,

請逕向不動產所在標的之管轄地政事務所辦理。

※若不動產均在苗栗縣內,仍可向本縣任一地政事務所辦理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