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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苗栗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公教人員健康檢查實施計畫」及增訂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健康檢查補助基準表,並自中華民國111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 發布單位:人事室

檢送「苗栗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健康檢查實施計畫」修正對照表、新修正計畫全條文、補助基準表及補助費申請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