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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依合作社法成立之合作社性質、認購社股限制、公務員得否成為社員並經選任為社員代表、兼任合作社職務以及合作社入社資格條件是否屬公務員服務法規定之範疇等疑義,請依銓敘部令釋辦理。

  • 發布單位:人事室

銓敘部民國109年8月18日部法一字第10949605491號令,如附件。